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《關於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長效機制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將嚴格落實“新建出新道路五年內不得開挖”要求,對每年需要開挖道路實行年初規劃、分步實施的方式,予以嚴格審批把關。每年確定開挖道路總量和同步開挖面積占比等剛性指標,並向社會公示,嚴格控制道路開挖行為,減少施工擾民。施工原則上採用頂管方式,一定距離內不得重覆開挖。也就是說,不再使用“開膛剖肚”的開挖方式。(6月4日《揚子晚報》)
  近年來,隨著城市的不斷膨脹,市政設施已經難以跟上公共需求的增長節奏,城市管網密集進入改造升級模式。然而,部分城市在管網改造過程中,反覆的“開膛剖肚”,不僅違背“讓群眾生活更美好”的初衷,而且浪費公共資源,影響道路交通安全。試想,今天熱力部門剛完成管線改造,明天水務部門就進行“二次手術”,豈不造成浪費;東一溝西一坎,群眾豈能不鬧心,出行安全如何保障?
  此次,南京市政府頒佈“限挖令”,是給毫無章法的施工亂象踩了一腳“剎車”。首先,對開挖道路總量和同步開挖面積,進行總量控制,有利於倒逼單位理性、有序施工。其次,嚴把審批關,並向社會公示,可以通過內外結合的監督,避免一些拍腦門的決策,減少不必要的“開膛剖肚”。再者,用頂管方式替代“開膛剖肚”,有利於路面的“健康”,避免“路塌塌”、“路脆脆”頻發。
  然而,應該註意的是,類似的“限挖令”在國內並不鮮見,2009年珠海市就頒佈《珠海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》,要求新建道路交付使用5年內、大修道路竣工3年內不得開挖敷設管線,違反《條例》將被處以2萬至3萬元罰款。2012年福州市也出台過類似的政策。但多年來,在這些城市,新路“開膛破肚”,道路重覆開挖的現象沒有任何改觀。
  其實,禁令出台,卻沒管住“開膛剖肚”的泛濫,並不難理解。想想看,同一路面,今天熱力管道口徑過小,造成供熱量不足,有關部門會不會“特事特辦”;明天電纜線嚴重不足,影響居民生活,相關部門會不會對“開膛剖肚”網開一面?事實上,伴隨著城市的膨脹,類似的民生選擇並不鮮見,如此一來,“限挖令”自然會淪為一紙空文。
  事實上,管住“開膛剖肚”泛濫,有關部門不能光盯著挖路申請表。試想,沒有開挖的必要,那個部門會耗費大量人力物力,在地下管道上下功夫?因此,有關方面必須更進一步,成立相應的管理機構,結束路政、電信、燃氣、熱力等部門“九龍治水”的局面。一來,可以通過統一管理,合理排布時間,管住“你方唱罷我登場”的無序開挖。二來,可以在新城區建設中統一規劃,預留“共同溝”,不讓馬路“拉鏈”伴隨城市發展始終。
  文/薛家明  (原標題:治“開膛剖肚”關鍵是結束“九龍治水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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